一、依據中華民國114年1月16日科實字第11402000351號令發布之「中華民國中小學科學展覽會實施要點」辦理。
四、敬請務必確實檢核參展作品須符合中小學科展參展安全規則,且參展作品之研究日誌或實驗觀察紀錄須攜往評審會場供評審委員查閱。為提供各作品自我檢核研究內容是否符合參展安全規則,請參閱附件十五「中小學科展作品安全審查重點及自我檢核參考原則說明」,並宣導作者養成正確撰寫「研究日誌或實驗觀察紀錄」的習慣及重要性,7月13日布展時請攜帶到會場進行規格審查,未攜帶視同規格審查不通過。
五、為避免有科展作品涉及仿製或抄襲他人研究成果情事,由113年起參加地方科展作品報名時須進行作品比對,請學校加強參展師生研究倫理及智慧財產權之法制教育宣導。據此,請每屆地方科學展覽會結束後(建議於全國科學展覽會競賽後公開作品內容),落實中華民國中小學科學展覽會實施要點 參、地方科學展覽會七、注意事項(九)之規定「地方科學展覽會之主辦單位對參展作品應予建檔存查,並將參展作品內容存放於所屬之科學教育網站以供查閱。」,以杜絕、避免上諸情事發生。
六、本屆參展作品報名前有報名或參加過國內外其他科學性競賽,無論是否有得獎紀錄,皆須繳交「本作品曾報名其他競賽紀錄表」,且本屆再次以相同主題或相近內容參展,請留意作者組成有無改變,請詳閱「五、全國科展報名」注意事項規定。
七、為確保寄送之紙本報名資料與報名系統資訊一致,須收到科教館線上報名資料全數審核通過後,才可寄(送)至科教館。務必檢視「作品送展表」與「報名系統」資料一致,避免退件修改造成延誤報名時程。
八、從報名起至競賽期間,如有與作品評審相關問題,將寄到第1指導教師電子郵件,請指導教師留下常用電子信箱並定期收信。本屆作品安全審查分為2階段進行,請詳閱「八、安全審查」。
九、本屆7月14日第1次評審,每件作品約15分鐘,作者口頭報告5-7分鐘、評審委員詢答8-10分鐘為原則,請轉知參賽作者準備。
十、7月15日下午及7月16日下午為參展作者親自解說之公開展覽,為鼓勵全程出席參與解說之作者,將獲得大會準備之作者專屬紀念品1份。
十一、為鼓勵特殊偏遠地區之中小學校參展師生參加全國科展,科教館援例補助本屆參展師生差旅費,另由財團法人奇鋐教育基金會補助本屆偏遠地區學校有經濟困難之參展作者參加全國科展之交通費及住宿費,符合資格者請詳閱「二十二、補助『特殊偏遠地區學校參展師生』或『偏遠地區學校有經濟困難之參展作者』差旅費補助原則」。
十三、大會報到布置時間訂於本年7月13日上午8時30分至下午1時30分,請依大會排定時段進出場完成,逾時恕不受理報到;展示物品、器材至遲請於當日下午1時30分以前完成,7月14日、15日評審當日不得再攜帶入會場。
十四、因應暑假為颱風季節,為確保科展競賽活動順利完成,並提供各縣市領隊及參賽師生瞭解大會因應停班停課進行之應變計畫,將依據桃園市政府宣布停班停課日期,啟動「第66屆中小學科展競賽日程遇停班停課調整方案」(詳附件十八),屆時依本屆專網公告為準。
十五、為維護大眾健康,如有呼吸道症狀者,進入會場請配戴口罩。
十六、本補充規定事項如有未盡事宜,將另函通知,或依大會專網公告資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