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43 - 0707 中華民國中小學-科教館60年特刊-電子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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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回顧-歷史紀事
修正中華民國中小學科展覽會實施要點,並 107 年 1 月 5 日科實字
第 10702000031 號令發布實施重點摘要:於(民國 107 年)第 58
屆中小學科學展覽會實施。
1. 依據「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之
民國 106 年
學生及教學人員,增列對應參加組別及列入指導教師資格。
2. 行政獎勵,增列校內實際執行業務工作人員。
3. 為鼓勵推動十二年國教新課綱新增獎項,修正為「團隊合作獎、
( 鄉土)教材獎、探究精神獎」
修正中華民國中小學科展覽會實施要點,並 107 年 12 月 18 日科
實字第 10702006321 號令發布實施重點摘要:於(民國 108 年)
第 59 屆中小學科學展覽會實施。
1. 為鼓勵各縣市努力推動科學教育,並考量偏遠且學生人口數較少
民國 107 年
的縣市,縣市及區域學級人數占全國同學級學生總人數百分比少
於 0.5% 之縣市,提高為 4 件。
2. 增列評審期間每件作品全體作者應到場說明並回答評審委員問
題,無故不到之作者予以除名規定。
全國科展由直轄市政府教育局及縣 ( 市 ) 政府申請承辦制改為,自
110 年 ( 第 61 屆 ) 起奇數屆次由 13 個一般縣市(扣除外島)抽籤
民國 108 年
決定輪流辦理順序,偶數屆次由 6 個直轄市依近年辦理順序排定輪
流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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